证券代码:300143证券简称:盈康生命公告编号:2024-069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2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3年9月2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4)。
3、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9人调整为18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53.10万股调整为741.1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0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0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6名激励对象授予741.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9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0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96.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由于职务变更不符合激励条件,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批次应当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其本批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4万股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6万股限制性股票;13名激励对象考核未完全达标,作废其本批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77万股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考核已达标但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其本批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153万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77.225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7.2253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3、《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