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证券简称:沃森生物公告编号:2024-062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副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当前市场环境和竞争格局的深刻变化,公司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强化组织能力建设,锻造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以组织力量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和长期成长。在公司主要股东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及核心管理团队经前期充分研究论证,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全面优化。
基于公司新时期的战略发展目标及组织架构,为进一步实现公司“专业化、年轻化、国际化、沃森化”干部队伍的建设目标,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各项业务更好的发展,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选副董事长及其职务调整
基于公司新时期的战略发展目标及组织架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团队的引领监督作用,董事会同意选举董少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本次增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两名副董事长为黄镇先生与董少忠先生。
同时,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布局,董少忠先生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职务。本次辞职后,董少忠先生将继续承担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董少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原定任期至2025年10月12日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少忠先生本次辞职自其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少忠先生已完成了相关工作交接,本次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少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少忠先生本次辞任副总裁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董少忠先生担任副总裁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肯定与感谢。
二、聘任公司副总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公司新时期的战略发展目标及组织架构,为进一步实现公司“专业化、年轻化、国际化、沃森化”干部队伍的建设目标,通过对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全方位考核,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施競先生、段清堂先生和吴云燕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施競先生、段清堂先生和吴云燕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附:简历
1、董少忠先生,1968年生,博士,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籍,拥
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董少忠先生拥有三十余年的疫苗行业从业经验,长期从事疫苗研发、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担任中华预防医学会理事,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
第一批成员,云南省微生物学会常务理事,中华预防医学杂志编委,主持及参与
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新药研究基金项目、云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多项云南省科技攻关项目。董少忠先生曾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质量管理处处长、副所长、质量受权人,2021年加入公司担任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董少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董少忠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施競先生,1979年生,生物工程硕士,研究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施競先生于2003年加入公司,拥有二十余年的生物制品研发、生产、质量管理经验,历任公司研发中心下属发酵中心主任,子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生产总监,先后参与开发了公司流脑系列、肺炎系列疫苗,现任公司副总裁、细菌疫苗 BU 总经理。
施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44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施競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段清堂先生,1982年生,微生物学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段清堂先生于2003年加入公司,拥有二十余年的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工程管理经验,历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员,子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产业化项目部经理、质量与生产管理中心经理,玉溪嘉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工程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新业务 BU 总经理。
段清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段清堂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吴云燕女士,1982年生,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药学本科,香港大学公共卫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吴云燕女士于201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营销中心医学经理、医学市场部经理、医学市场总监、总裁助理、运营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战略运营总监。
吴云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5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吴云燕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