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8证券简称:晨光生物公告编号:2024—129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
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有关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等内容无变化。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有关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等内容无变化。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有关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等内容无变化。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的
价格区间相关条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6.5元/股调整为16.38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2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4月25日、
2024年6月5日及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按要求在各个时点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共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673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32%,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2364199.2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等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四、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合规性说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关于敏感期、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
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8478680115.91%8478680117.55%
二、无限售条件股44798719084.09%39831329282.45%
三、股份总数532773991100.00%483100093100.00%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9673898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特此公告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