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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科技:关于监事会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5 00:00 查看全文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证券简称:大富科技公告编号:2024-049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天集团”)发出的“关于提请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并召开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现对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配天集团作为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2.关于提请罢免孙尚传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3.1关于补选周学保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3.2关于补选王宇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上述提案2《关于提请罢免孙尚传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案》和提

案3《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提交同一次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并表决,提案3的表决结果生效以提案2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前提,若提案2经股东大会表决未通过,则提案3的表决结果将不生效。

以上议案内容请见配天集团发出的《关于提请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并召开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决定,并书面答复股东”,同时结合函件要求“请监事会在收到本函后10日内向本公司书面反馈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意见”,因此,监事会将按照前述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函件后10日内,即2024年11月22日召开监事会,审议相关请求。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1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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