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证券简称:泰胜风能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郭川舟先生召集,于2024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的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魏占志先生、李海锋先生、杨林武先生、李诗鸿先生、陈辉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川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043)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4)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报告期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的报告期数据进行了更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报告出具了《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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