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4-09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
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且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柏疆红对本议案投反对票。
董事柏疆红反对理由:捷佳伟创合同预付款转定金属于违规行为,不同意计提。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财务信息质量,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柏疆红对本议案投反对票。
董事柏疆红反对理由: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发现王某某违规担保和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质疑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三)参加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柏疆红对本议案投反对票。
董事柏疆红反对理由:现任管理层违法违规,监守自盗,不具备任职的合法权利,相关议案不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