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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2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24证券简称:汇川技术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显示,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相关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5位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交易区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唐柱学监事会主席2000/

2丁龙山职工监事25000/

2024年2月28

3贾明职能部门员工日至2024年81490014900

4于晓职能部门员工月28日36009300

5张键明职能部门员工46004100

注:唐柱学、贾明、于晓新增股份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股份行权/归属所致;张键明

新增4600股,其中,2700股为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归属所致,190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丁龙山新增股份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经公司核查,上述自查期间发生的股票交易是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自行作出的决策,交易时其本人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除贾明、于晓、张键明3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外,另有609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不是基于知晓公司实施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操作,与内幕信息无关,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长效激励持股计划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合计买入合计卖出号姓名名称交易区间

(股)(股)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11218700/

证券账户2024年2月28日至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24年8月28日长效激励持股计划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回购计划的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回购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解锁后卖出本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第一期长效激

励持股计划的实施,相关计划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解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三、结论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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