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证券简称:瑞普生物公告编号:2024-049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合计42828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919%,涉及激励对象190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9月2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66276186股减少至465847906股。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42828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和2024年 6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1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 4月 29日至 2022年 5月 9日,公司在 OA办公系统上向全员
发布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22年5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必要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20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409.4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
(六)2023年6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目标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4.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3年6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在
2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八)2023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4.2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8月24日注销完成。
(九)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专业报告。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十)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十一)2024年6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
32、因公司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导致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2023-2024考核年度,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实际达成率达到80%及以上的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当期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未达到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本次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 R=83.66%,本次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 8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注销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考核第二期解限售及注销情况公司层面解除第二期授予个人层面标人数解除限售
限售系数(1)考核得分股数(3)注销(5)=(3)-(4)
准系数(2)(4)=(1)*(2)*(3)
85≤A 1 159 850200 680160 170040
80% 75≤A<85 0.8 15 234000 149760 84240
A<75 0 2 9000 0 9000
合计:1761093200829920263280综上,因公司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导致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263280股。
3、合计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828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19%,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13日实施完毕,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6813276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3401股后的
4680893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公
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8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680187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15日实施完毕,
4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6627618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3689608股后的462586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
P=P0-V=9.75元-0.35元-0.30元-0.40 元=8.70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70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726036元,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股票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注销的股票数量为42828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66276186股的0.091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65847906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票注销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10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9月2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66276186股减少至465847906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3129388528.16%42828013086560528.0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3498230171.84%33498230171.91%
三、股份总数466276186100%428280465847906100%
5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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