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证券简称:长盈精密公告编号:2024-9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电子”)
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宜宾电子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期限为8年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核心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相对应,宜宾电子需以其拥有的川(2024)宜宾市不动产权第0027178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产和建筑物作为本次贷款抵押物(本次抵押物以评估公司评估后的金额为基础,土地和房产分别按60%、70%的抵押率计算抵押金额,其中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原值为4324.81万元,房产和建筑物正在建设中,待建设完成并取相关产权证书后再办理评估及抵押手续)。同时,公司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
以上担保计划是宜宾电子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指定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
为提高本次担保业务的办理效率,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协议为准):
被担保方最截至目前担保额度占上市担保担保方持股本次新增担保是否关被担保方近一期资产担保余额公司最近一期净
方比例额度(万元)联担保
负债率(万元)资产比例长盈
宜宾电子100%0.00%080000.0013.79%否
精密注:上表中提及的有关公司的“净资产”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项下含义。
因本次拟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3年08月09日
2、住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宜宾港路101号长盈精密西部基地精密结构件
自动化生产项目一期综合楼-1层1号
3、法定代表人:卫凡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
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持股比例:宜宾电子为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4013.69-
负债总额4094.2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4094.28-
净资产9919.41-
2024年1月至9月2023年1月至12月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80.59-
净利润-80.5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宜宾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5451.04万元,该等担保协议此前已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继续为前述存量担保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针对尚未签订的担保协议,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长将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宜宾电子是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其申请贷款额度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5451.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0333.47万元的比例为28.51%。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已审批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49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1.9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总资产的34.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