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4证券简称:中航电测公告编号:2024-055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4年10月14日,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14:00在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大道166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
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51人,代表股份333845748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6.963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90760499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6910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5343283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0.39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44人,代表股份38502465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6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49人,代表股份38805065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62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02600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44人,代表股份38502465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696%。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
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4978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94%;反对15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4450%;弃
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978313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94%;反对15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50%;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6%。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调整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
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4988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86%;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1%;弃
权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988613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86%;反对1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1%;弃权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2%。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33652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2%;
反对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弃权5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6120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6%;反对13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1%;弃权5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