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报告期内,除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均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基于市场原则发生,并按照市场标准协商定价,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符合公平、公开的原则。发生的军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军品定价议价规则及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发生的民品关联销售定价系根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半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之内。
1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方军徐志刚赵守国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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