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证券简称:华仁药业公告编号:2024-04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11800000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的名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912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股份及2018年配股取得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将不超过11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
6、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三、其他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与红塔创新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红塔创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红塔创新在按照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红塔创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红塔创新将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市场情
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1、《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