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证券简称:建新股份公告编号:2024-043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22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孙维政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由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和内容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孙维政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河北
轻化工学院(现河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2月至2002年7月任河北省冀乐阿塞依国际集装箱公司生产技术部长;2002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沧州建新化工厂设备部主管;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沧州天一
2化工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设备部部长;200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维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维政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秋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
1991年8月至2001年1月,任河北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外销业务员;2001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建新化工厂外销业务员;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沧州天一化工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秋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秋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