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全体
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合计列席了公司召开的10次董事会会议。
(二)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合计列席了公司召开的5次股东大会。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0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名称第五届监事会第二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12024.02.01十一次会议金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案》
22024.03.25十二次会议5)《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8)《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1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12)《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3)《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4)《关于核实<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32024.04.18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十三次会议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二1)《关于豁免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
42024.07.18十四次会议于股东减持及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52024.08.21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十五次会议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2)《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62024.10.10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十六次会议投项目的议案》
5)《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72024.10.28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1)《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24.12.03次会议2)《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三1)《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92024.12.13次会议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102024.12.241)《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次会议
2二、对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勤勉尽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等,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
面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提供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供的担保行为,已获得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4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
度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
和运行机制,依法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
的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实施监督,保证公司合规发展,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3、加强监事会建设。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
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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