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证券简称:乾照光电公告编号:2024-098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张育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259-269号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42名,代表3673678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49%。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439名,代表45018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03%。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360179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52%。
(2)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共438名,代表718875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096%。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到会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李敏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35226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173685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588%。
1.02选举何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37227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37381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33%。
21.03选举王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34043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055399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960%。
1.04选举火东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33633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014394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49%。
1.05选举陈文翔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33644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015509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74%。
1.06选举申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333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990418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517%。
上述被提名的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
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陈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32930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的98.89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944048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487%。
2.02选举刘纪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24066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57683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798%。
2.03选举汤有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3293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944356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494%。
上述被提名的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
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王晓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633160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96708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99%。
3.02选举孙茂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634043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1%。
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05534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959%。
上述被提名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
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730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反对5403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1%;弃权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381208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36%;
反对540335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2%;弃权
973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1%。
5.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727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8%;反对540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0%;弃权9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379008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87%;
反对540035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6%;弃权
998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钱珍律师、冯韵洁律师现场见证
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5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