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证券简称:高新兴公告编号:2024-077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物联”)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同意为高新兴物联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132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与上述授信担保事项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高新兴物联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高新兴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76564183
3、成立日期:2011年6月22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科苑北路 78 号共享大厦 A
座606
15、法定代表人:刘双广
6、注册资本:7281.5534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系统集成及信息系统软件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线通信电子模块及相关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出租与销售;
通信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出租与销售;移动电话机和手机的研发、
生产、销售;销售二类医疗器械。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新兴物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01692800.33406878628.29
负债总额220169908.01280236629.8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9054647.541001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13812352.68274698752.29
净资产81522892.32126641998.43
财务数据2024年1月-9月(未经审计)2023年1月-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170622713.19467175348.41
利润总额-42042543.87-33656705.33
净利润-41751886.05-33651389.39
或有事项涉及的金额//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为高新兴物联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高新兴物联拟向中国银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拟为高新兴物联上述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息提供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高新兴物联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高新兴物联日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确定。
2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2)保证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3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
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高新兴物联向浙商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高新兴物联拟向浙商银行申请12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拟为高新兴物联上述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息提供不超过1320万元的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高新兴物联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高新兴物联日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确定。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132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
3决策管理制度,且高新兴物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财
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有效的审批担保总额为
379700000.00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
产2856992011.32元的13.29%;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10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856992011.32元的0.3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76444796.1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856992011.32元的2.68%。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额为5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856992011.32元的0.1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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