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涉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尚未消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尚未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9.5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9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5、2024-009、
2024-026)。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涉及诉讼/仲裁[(2023)京仲案字第00629
号、(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2024)浙01民终4410号],公司已委托律师等专业团队进行答辩,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妥善处理该事宜,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仲裁案件[(2023)京仲案字第00629号]尚在审理中,尚未出具司法裁判结果,公司正在等待审理结果;所涉诉讼案件一审[(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已判决,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二审[(2024)浙01民终4410号)]尚在审理中,尚未出具司法裁判结果,公司正在等待审理结果。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
02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督促张曦先生及相关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违规
借款的情形,以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3.公司已开展内部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的疏漏,持
续对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整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直至相关违规情形消除。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