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证券简称:创世纪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军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9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浦路154号2栋。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573人,代表股份数量341604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233836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1人,代表股份数量
107767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3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572人,代表股份数量114501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股份数量6733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71人,代表股份数量107767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31%。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线上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8237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44%;反对3018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6%;弃权3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134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7.0596%;反对3018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362%;弃权3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42%。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8315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1%;反对2897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1%;
弃权3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211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274%;反对2897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303%;弃权3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24%。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190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2%;反对10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4%;
弃权3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087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655%;反对10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351%;弃权3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
3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94%。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174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4%;反对10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3%;
弃权3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071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513%;反对108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497%;弃权3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90%。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8058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21%;反对3230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57%;
弃权3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95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9036%;反对3230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213%;弃权3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50%。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4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贺成龙先生、黄润琳女士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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