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郭启寅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86号
郭启寅:
2024年 4 月 22日晚间,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郭启寅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2024年1月29日,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公司股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责令你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规行为影响,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30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提交整改报告。
1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在决定书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自查整改。你上述减持公司股份行为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部将视核查情况采取纪律处分等相应措施。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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