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证券简称:海新能科公告编号:2024-09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0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等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
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09月11日,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