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证券简称:海新能科公告编号:202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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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2:0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
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召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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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28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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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4-2026年)》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4-2026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3、其他事项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
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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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若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冠卿
联系电话:010-50911288
传真:010-50911290
电子邮箱:investor@hxnk.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
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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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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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72;投票简称:海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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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同意反对弃权的项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1.00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
2.00
事的议案关于《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4-2026
3.00年)》的议案
委托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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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
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必
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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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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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是否本人参会联系人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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