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证券简称:海新能科公告编号:2024-109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于志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兼总经理孟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7人,代表股份930186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9.58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74558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7.219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74人,代表股份55627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67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375人,代表股份55651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股份数的0.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4人,代表股份55627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674%。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1-1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包含10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1-10、12为关联交易事项、13-14为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51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9060%;
反对8169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797%;弃权2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51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060%;反对8169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797%;弃权
2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4%。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47140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7062%;
反对8099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533%;弃权4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140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062%;反对8099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533%;弃权
4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05%。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47184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7859%;
反对7996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695%;弃权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4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184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859%;反对7996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695%;弃权
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45%。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7181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7789%;
反对8209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7521%;弃权2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9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181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789%;反对8209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7521%;弃权
2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90%。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46466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945%;
反对8808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8275%;弃权3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466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945%;反对8808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8275%;弃权
3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0%。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46686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8907%;
反对8604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613%;弃权3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86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907%;反对8604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613%;弃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47202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79%;
反对8124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992%;弃权3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02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179%;反对8124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992%;弃权
3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9%。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472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9009%;
反对8071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41%;弃权3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009%;反对8071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41%;弃权
3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9%。
8、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47003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4591%;
反对8011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50%;弃权6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5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003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591%;反对8011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50%;弃权
6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59%。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47249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9011%;
反对7757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399%;弃权6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90%。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49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011%;反对7757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399%;弃权
6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90%。
10、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4673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9741%;
反对78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822%;弃权1081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73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741%;反对78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822%;弃权
1081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33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724%;
反对8141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97%;弃权2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7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33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724%;反对8141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97%;弃权
2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7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22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531%;
反对815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615%;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5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22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531%;反对815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615%;弃权
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5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38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824%;
反对8141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97%;弃权27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7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38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824%;反对8141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297%;弃权
27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79%。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07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071%;
反对7190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212%;弃权1653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71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807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071%;反对7190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212%;弃权
1653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716%。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4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0823%;
反对6652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45%;弃权164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63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34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823%;反对6652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45%;弃权
164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63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54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9114%;
反对6761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488%;弃权1636070股,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39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54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114%;反对6761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488%;弃权
1636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398%。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46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0762%;
反对664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57%;弃权1657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78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346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762%;反对664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57%;弃权
1657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781%。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42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889%;
反对6717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710%;弃权169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40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42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889%;反对6717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710%;弃权
169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40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4346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22%;
反对5542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9%;弃权297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9811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5061%;反对5542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9%;弃权
297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4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130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6887%;
反对787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584%;弃权6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130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6887%;反对787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584%;弃权
6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2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90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9530%;
反对5770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4%;弃权1490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78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390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530%;反对5770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4%;弃权
1490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78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63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9029%;
反对5830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68%;弃权1458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2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363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029%;反对5830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68%;弃权
1458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20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2198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13%;
反对7235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79%;弃权75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6642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472%;反对7235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021%;弃权
75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罗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