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财联社11月4日电,海新能科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亿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拟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045亿元,认购数量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与海新致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成立,但股份认购条款需满足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条件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