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证券简称:福石控股公告编号:2024-080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和解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对公司的影响:本案涉及金额约67.56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第一季度
对本案涉及金额计提预计负债,本案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石控股”)近日
收到有关前期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公司因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追加公司为北京翰图华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图华兴”)与北京华谊伽信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受理机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原告:福石控股
4.被告:翰图华兴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关于上述案件其他应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翰图华兴达成如下协商方案:
公司在本案中撤诉,(2023)京0105执异1602号执行裁定书即生效,如果公司在2025年1月23日前将67万元支付完毕,翰图华兴就(2022)京0105执22297号不再申请恢复执行,也不再向北京华谊伽信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和原告主张任何债权,视为(2022)京0105执22297号案件已经执行完毕,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5550元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2024年第一季度对本案涉及金额计提预计负债,本案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谈话笔录。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