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5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24-074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兰信”)于2024年
10月14日上午11:00于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杨海琳女士召集和主持,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4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208.9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