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证券简称:万邦达公告编号:2024-056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4年10月15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3:00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飘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271人,代表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96623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5.44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共计1人,代表股份271594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2.458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0人,代表股份25028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991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92683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6718%;反对30115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153%;弃权928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31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25028938股,同意21089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2596%;反对3011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323%;弃权928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081%。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钱莉女士、陈凤鑫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