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证券简称:万邦达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伊斯科”)。
2.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达”)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163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因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广东伊斯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用于“广东伊斯科碳四碳五制高端新材料项目”建设,贷款期限10年。公司为提高其融资能力,促进其经营发展,同意为上述1200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后续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飘扬先生及其配偶何琳女士为上述贷款无偿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广东伊斯科以上述项目的土地、在建工程及设备进行抵押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担保责任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具体以最终合作银行实际审批通过方案为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广东伊斯科的其他股东青海弘度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斯科25%股权),依照其持有的广东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广东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8号楼206房
法定代表人:何勇
注册资本:80000万
成立日期:2022年8月3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化工产品
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新
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广东伊斯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5568.1682056.2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负债总额17952.4253378.9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7952.4253378.95
净资产27615.7428677.24
项目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71.29-8.50
净利润-71.22-8.50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本次涉及的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相关议案对担保事项的授权范围为: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2)担保期限:以具体签订担保协议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广东伊斯科为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其经营及管理,且其信用情况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财务风险基本可控,广东伊斯科的其他股东青海弘度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斯科25%股权),依照其持有的广东伊斯科的股权比例,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该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向广东伊斯科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30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担保人民币1300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万元;对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1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8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9257.31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