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证券简称:鼎龙股份公告编号:2025-01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黄金辉先生、肖桂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共15086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1%)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为: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47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
金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黄金辉先生、肖桂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数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名称职务
(股)(%)(股)(股)
黄金辉副总经理6306820.067%473011157671
肖桂林副总经理8780000.094%658500219500
合计--15086820.161%11315113771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
2、拟减持数量和股份来源:上述两人拟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47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所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东名称股份来源减持方式
(股)股本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IPO 前持有股份、黄金辉1502070.016%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集中竞价金转增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肖桂林2045610.022%集中竞价增股份)
合计3547680.038%----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5、减持原因:用于股权激励行权资金周转及个人资金需求。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本次计划减持股东黄金辉先生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2、股份限售承诺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黄金辉先生、肖桂林先生承诺:
将遵守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股份流通的规定,保证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3、股权激励承诺
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且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黄金辉先生、肖桂林先生承诺:1、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不得行权。2、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其他情况
1、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