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航宇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微”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航宇微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8978102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8200.00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705.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6494.36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8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91200.0088200.00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合计111200.00108200.00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将募投项目中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珠海
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简称“卫星大数据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4月,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99020100100292986882000000.0094930408.57(注1)
公司珠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11360261184960197.440(注2)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99020100100633287017503295.17(注3)
公司珠海分行
合计—1066960197.44112433703.74
注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户中因李小明违规担保事项涉诉被冻结存款
92502666.67元,冻结存款产生的利息2427741.90元。
注2: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11360261)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1年8月2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3:2022年3月30日,卫星大数据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为399020100100633287;2022年4月18日,公司将募集资金
57822524.79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99020100100292986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截止报告期末,卫星大数据公司使用该账户17000000.00元用于通知存款,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额“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
188200.0082265.62
目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819.94
合计108200.00103085.56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1年8月27日办理完销户手续,该项目除了使用本金20000万元外,还使用了该账户所产生利息中的819.94万元,合计投入使用
20819.94万元。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及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的原因经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经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经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近年来受外部环境及政府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申报、卫星研制等工作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延缓了本项目的进程;另一方面,近年随着我国商业遥感类卫星数量的增加,行业竞争提升,用户对卫星数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寻求提供能满足当前以及未来较长时间用户需求的卫星数据,公司需要对后续卫星的指标和参数进行持续优化与改进,也延缓了后续卫星的研制进程。
综合考虑未来政府产业规划、相关市场环境、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现拟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新的项目进度积极实施投资计划。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事项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的决策,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事项是公司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建设期延长不会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田民刘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