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谢波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生于1976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22年4月-2025年4月。
2004年7月-2008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担任讲师;2008年7月至今担任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2009年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
2010年1月-2021年4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财税电子化研究所副所长、执
行所长;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税收研究所副所长。
曾获中国税务学会颁发的2014年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6年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第七次全国税收学术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2019年3月,谢波峰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
训结业证,并于2023年12月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期内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应参加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参亲自出委托出席缺席两次未出次数席次数加会议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谢波峰席会议
505500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55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时召集和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首次会议,了解并掌握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规划,会上就重要审计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会后积极跟进审计工作进展;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上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
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审计
总结及下年审计计划共6项议案;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审计
总结及下期工作计划共2项议案;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上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分析,认真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二季度审计部工
作总结及下期计划共3项议案;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
总结及下期计划共2项议案。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33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董专门会议的召集人,按时召集和出席独董专门会议。
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董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和分析;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董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接受控股子公司金华威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此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9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董专门会议,对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金华威少数股东45%股权的事项进行认真讨论,重点围绕了评估方法的合理性、支付方式的选择以及金华威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等方面展开了细致讨论,并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2024年1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小组汇报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会上,本人就会议内容本着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审议,重点关注营业收入的确认、应收款的可回收性、研发费用资本化、存货跌价损失是否充分计提、商誉减值、关联交易的核对、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事项的详细情况,积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2024年3月,本人亲自参加审计与治理层的沟通会,就审计中的关键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独董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或远程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子公司进行了现场走访。此外,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结合自身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下一步重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询问及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
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1、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情况;
2、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波峰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