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力创通
股票代码:300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小离、王琦、熊运鸿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表决权放弃
签署日期:2024年8月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力创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件...................................................14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指报告书告书
华力创通、公司、本公司指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高小离、王琦、熊运鸿
本次权益变动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解除一致行动
指关系;王琦先生放弃所持公司1.4737%股份对应
的表决权,即976602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表决权放弃王琦先生放弃所持公司1.4737%股份对应的表决指权,即976602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一致行动人指高小离、王琦、熊运鸿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元指人民币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高小离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110108************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通讯方式010-82966393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王琦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70111************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通讯方式010-82966393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熊运鸿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110108************国籍中国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通讯方式010-82966393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于2009年8月2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三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解除一
致行动关系,王琦先生放弃所持公司1.473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即976602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变更为高小离先生。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小离先生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先生承
诺自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王琦先生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熊运鸿
先生承诺自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熊运鸿先生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及王琦先生进行表决权放弃。
(1)解除一致行动关系2024年8月2日,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签署《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不再为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2)表决权放弃
王琦先生承诺放弃所持公司1.473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即976602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变更为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公司于2022年07月29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情况:高小离先生持有公司108866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6.4283%,王琦先生持有公司85498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9020%,熊运鸿先生持有公司288893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3595%,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3.68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不再为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高小离先生、熊运鸿先生持有的股份数量及表决权比例未发生变化,王琦先生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下降至
11.4283%,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股)(%)(%)(股)(%)(%)
高小离10886640016.428316.428310886640016.428316.4283
王琦8549866412.902012.90208549866412.902011.4283
8熊运鸿288893154.35954.3595288893154.35954.359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姓名持股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数量高小离10886640081649800272166000王琦8549866464123998213746660熊运鸿288893152888931500合计223254379174663113485912660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监高锁定股。
除上述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力创通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联系人:宋龙
联系电话:010-82966393
12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高小离王琦熊运鸿
日期:2024年8月2日
13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上市公司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称限公司在地号院乙18号楼股票简称华力创通股票代码300045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
高小离、王琦、熊运鸿无务人名称务人注册地
增加□减少(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有□拥有权益的有无一致行股份数量变算;王琦先生放弃所持公动人无(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化司1.4737%股份对应的系后无一致行动人)表决权)
不变□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上市公司第上市公司实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继承□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放弃)
1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本次权益变动前,高小离先生持有公司1088664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数量及总股本16.4283%,王琦先生持有公司85498664股股份,占公司总占上市公司股本12.9020%,熊运鸿先生持有公司28889315股股份,占公司总已发行股份股本4.3595%,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3.6899%。
(剔除回购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不再为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1)高小离先生持有公司108866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本次权益变
16.4283%;
动后,信息披
(2)王琦先生持有公司85498664股股份,其中拥有表决权股份露义务人拥
75732638股,占公司总股本11.4283%,表决权比例下降1.4737%;
有权益的股
(3)熊运鸿先生持有公司288893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份数量及变
4.3595%。
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变更为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时间:2024年8月2日
股份变动的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放弃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不适用源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于未来12个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月内继续增权益股份的可能性。
持
15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是□否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是□否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是□否得批准是否已得到不适用批准
16(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高小离)(王琦)(熊运鸿)
2024年8月2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