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2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10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3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40949.97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998.46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07.6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2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1/4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L-7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A-01 农、林、牧、渔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08.00万元
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761.3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653.42万元。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期间有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海强,2014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21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学军,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于2005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有证券业服务从业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于2022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繁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与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专职审计
2/4工作20年,2022年12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学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繁荣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陈海强因审计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3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给予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
3、独立性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68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8万元为出具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总额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4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