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证券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3158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 Capchem Poland Sp. z o.o(. 以下简称“波兰新宙邦”)
和全资子公司新宙邦(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宙邦”)日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波兰新宙邦及香港新宙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等值外币),该担保额度在上述两家子公司可循环使用以及相互调剂。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跨境担保如涉及到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
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办理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Capchem Poland Sp. z o.o.
1、公司名称:Capchem Poland Sp. z o.o.
2、注册号:0000735631(KRS 登记号)
13、注册地址:ul. WIOSENNA nr 12 63-100 SREM
4、股本:42230000兹罗提
5、经营范围:制造其他有机基本化学品,制造其他化学品,批发其他中间产品,非专业批发贸易,金融控股活动,购买和出售房地产,总部和控股公司活动,商业和其他管理顾问活动,其它技术研究和分析,自然科学和工程的其他研究与实验开发等
6、Capchem Poland Sp. z o.o.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公司持有波兰新宙邦90%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30787692.2266216141.81
利润总额-9350323.8611613050.62
净利润-8613755.2311613050.62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8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70567204.59566650261.06
负债总额339328350.76318258092.27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38683222.36317597676.1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净资产231238853.83248392168.79
资产负债率59.47%56.16%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含波兰新宙邦在内的新宙邦集团2024年度合并报表进行了审计。
(二)新宙邦(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新宙邦(香港)有限公司(CAPCHEM (HONGKONG)CO .LIMITED)
2、登记证号码:38899279-000-01-25-1
23、地址:香港上环永乐街148号南和行大厦19楼1905室
4、注册资本:32445590美元
5、业务性质:销售化工产品
6、香港新宙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新宙邦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00531213.2549640012.30
利润总额-9494088.809081243.97
净利润-9861679.549081243.97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8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58378457.27883612698.60
负债总额608238503.89612769046.03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08238503.89612769046.0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净资产250139953.38270843652.57
资产负债率70.86%69.35%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含香港新宙邦在内的新宙邦集团2024年度合并报表进行了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3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子公司
的经营发展,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其中上述被担保对象波兰新宙邦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波兰新宙邦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波兰新宙邦、香港新宙邦,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55000万元,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4%,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4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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