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证券简称:中科电气公告编号:2024-058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的审批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电气”)为更好地实施公
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新区中科星城”)、云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科星城”)、四川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科星城”)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于2023年10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3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上述子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其中,公司拟为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云南中科星城、四川中科星城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
过120亿元,分配到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由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配;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或上述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类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1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贵
安新区中科星城违约而给中国银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中国银行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中科电气承担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云南中科星城、四川中科星城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8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4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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