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3证券简称:同花顺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155号帝景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1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1名,所持(含代理)股份3680796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467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名,所持(含代理)股份
3536019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77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144777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93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159324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636%。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8065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918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13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6%。
公司独立董事韩世君先生、赵旭强先生、倪一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2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赵旭强先生代
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8065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918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13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6%。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7767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12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620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312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2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9584%。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8065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918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13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866%。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076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
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929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67985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
反对79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14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8384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8%;反对7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73%;
弃权14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易峥先生、叶琼玖女士、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12462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2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223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73%;
反对6703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212%;弃权1526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076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674%;反对670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748%;
弃权1526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7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8831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75%;
反对9247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1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684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554%;反对92479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44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表决结果:同意368079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2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8831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75%;
反对9247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1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684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554%;反对92479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44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079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2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076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
反对3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929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6%;反对34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4.1选举易峥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7279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131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752%。
经表决通过,易峥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2选举叶琼玖女士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9020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8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872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1369%。
经表决通过,叶琼玖女士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3选举朱志峰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7398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251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57%。
经表决通过,朱志峰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4选举王进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7398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0%。
7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251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5.7257%。
经表决通过,王进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5选举于浩淼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7398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251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57%。
经表决通过,于浩淼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6选举吴强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7164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016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29%。
经表决通过,吴强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5.1选举赵旭强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1490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09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343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445%。
经表决通过,赵旭强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2选举丁锋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775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610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09%。
经表决通过,丁锋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3选举曹茂喜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775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610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09%。
8经表决通过,曹茂喜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6.1选举郭昕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61762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3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615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3506%。
经表决通过,郭昕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6.2选举夏炜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67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590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541%。
经表决通过,夏炜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和姚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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