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2024年3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未出席会议倪一帆
1100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4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于所有议案经过客
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1-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4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审核意发表审核意见的时间发表审核意见的事项见的类型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同意审核意见关于2023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同意保情况的审核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2024年2月24日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核意见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同意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审核意见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核意见同意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审核意见同意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主持参与1次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有关重大
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
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024年,本人参与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次任职期满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独立董事:倪一帆_______________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