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1证券简称:宝通科技公告编号:2024-084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通科技”)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晚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1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8号)。
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审核问题进了仔细研究和逐项回复,并于2024年
3月19日、2024年5月6日和2024年5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及更新
了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
020014号),并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第二轮问询回复。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自申报以来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尚需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