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0证券简称:阳普医疗公告编号:2024-053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邓冠华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于2024年9月25日下午15:30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冠华先生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未出席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同推选董事余威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4人,代表股份386211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49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1人,代表股份385858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479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320人,代表股份50574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3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0人,代表股份50574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35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386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256%;反对3163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15%;弃权70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495%;反对3163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542%;弃权70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程俊鸽、熊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