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证券简称:华谊兄弟公告编号:2024-095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B座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话、通讯、书面等形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忠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胡俊逸、高辉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胡俊逸、高辉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授权期限至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全部实施完毕之日止:
(一)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二)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事项时,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
(三)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派
息等事项时,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四)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
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授权董事会可将前述股票期权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五)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所必需的全部事项。(六)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七)授权董事会负责调整本激励计划,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监管机构要求该等调整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及/或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调整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八)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做
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的、恰当的所有行为。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所涉其他事项,有关规定、要求明确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要求明确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者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胡俊逸、高辉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