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证券简称:红日药业公告编号:2024-050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3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董事分别为:蓝武军、孙武、李春旭。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文元先生主持,参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1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票1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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