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4证券简称:机器人公告编号:2024-042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公司C1办公楼4楼会议
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9日以邮件及专人传递的方式送达。
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已完成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5408000股,并于2024年7月26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50211950.00股增加至1565619950.00股,注册资本由1550211950.00元
增加至1565619950.00元。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