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证券简称:硅宝科技公告编号:2024-039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拟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26元/股调整为7.96元/股。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2、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2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4月30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
股本39106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73194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及结果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26-0.3=7.96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实施完毕,故而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