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证券简称:硅宝科技公告编号:2025-029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4: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务中心
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有治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93名,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113822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721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86人,代表股份5100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9074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7、网络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
121日上午09:15至2025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8、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1382206411375926499.94%462000.04%166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901160799.31%462000.51%166000.18%表决结果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1382206411375806499.94%463000.04%177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901040799.29%463000.51%177000.20%表决结果通过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1382206411375406499.94%462000.04%218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900640799.25%462000.51%218000.24%表决结果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1382206411375126499.94%492000.04%216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900360799.22%492000.54%216000.24%表决结果通过
25、《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1382206411375406499.94%462000.04%218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900640799.25%462000.51%218000.24%表决结果通过
6、《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1382206411374826499.94%533000.05%205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900060799.19%533000.59%205000.23%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1382206411375066499.94%463000.04%251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900300799.21%463000.51%251000.28%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1382206411374876499.94%512000.04%221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900110799.19%512000.56%221000.2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同意,表决通过。
9、《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1382206411375066499.94%462000.04%252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900300799.21%462000.51%252000.28%表决结果通过
310、《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9074407874130796.33%3133003.45%198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874130796.33%3133003.45%198000.22%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表决结果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好巴适密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1382206411375666499.94%462000.04%192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9074407900900799.28%462000.51%192000.2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苏绍魁律师、宁雪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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