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1证券简称:鼎汉技术公告编号:2024-72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0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2024年0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人、独立董事四人。
(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吕爱武先生、左梁先生、张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庆伟先生提名顾庆伟先生、张雁冰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1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李青原先生、罗顺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庆伟先生提名丁慧平先生、仝力先生为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青原先生、罗顺均先生、丁慧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仝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同意公司公告其承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换届完成后,非独立董事梁春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特放先生将不再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为2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申建云先生、左陈先生为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庆伟先生提名倪
立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提名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组织于2024年0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选举李静女士、祝兴周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1、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
事、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对第六届全体董事、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3附件: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庆伟先生: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
西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北京大学及清华大学EMBA。1996年-2002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历任财经管理部科长、山东华为财务总监、北京财务共享中心总监、北方华为财务总监;2002年创办鼎汉技术,2019年4月-2021年12月,任本公司总裁职务。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顾庆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415229股,其一致行动人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82230股,顾庆伟先生持有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86.17%股权,顾庆伟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80197459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庆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在公司历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任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披露的内容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雁冰先生:男,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兰州
商学院会计专业学士,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国际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1987年7月-1995年5月任甘肃省友谊公司主管会计、第二经营部副经理;1995年5月-2010年2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华为副总经理、河北华为副总经理、
乌克兰华为财经管理部长等职务;2011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
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4截止到本公告披露,张雁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1398股。张雁冰先生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在公司历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任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披露的内容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吕爱武先生:男,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
汉理工大学工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四川大学管理学硕士。2014年4月-2019年12月任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9年5月-2022年7月,任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2020年4月,兼任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2020年4月,兼任广州恒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2020年6月,兼任广州恒翼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9年11月至今,兼任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2022年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2020年4月-2024年4月,兼任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广州大湾区轨道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月至今,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4年7月至今,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吕爱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吕爱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吕爱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5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及在公司历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任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披露的内容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左梁先生: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7月-2020年6月,先后在香港民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资委、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2017年12月-2023年3月,任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6月至今,先后任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党支部书记;2021年6月至今,任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1年8月至今,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工控新材料投资(茂名)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4年2月至今,任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左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左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左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等情形;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
6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及在公司历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披露的内容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谦先生:男,1981年0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
大学硕士研究生。2018年09月-2021年06月,历任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06月-2022年04月,任金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04月-2024年08月,任广州市轨道交通产业联盟副秘书长。2024年
08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张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李青原先生:男,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
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学历,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05年8月至今,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珞珈特聘教授,先后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财政部会计领军特殊
支持计划和武汉大学人文社科杰出青年学者等,系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2021年4月-2024年8月,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
7任黑芝麻智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李青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青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罗顺均先生:男,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山
大学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高级管理会计师。2015年6月-2017年4月,任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战略投资官。2017年4月-2018年9月,任广州海印蔚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2024年7月,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4年7月至今,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21年12月-2024年8月,任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国电投蔚蓝(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6月至今,任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罗顺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罗顺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8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及在公司历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披露的内容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丁慧平先生: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瑞典林雪平大学博士。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京投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诚工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丁慧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慧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仝力先生:男,195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
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2006年1月-2017年8月,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机车车辆研究所总工程师;2006年1月-2017年8月,兼任北京纵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2022年12月,为北京纵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退休返聘;2018年
1月至今,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机车车辆研究所退休返聘;2021年4月至今,兼
9任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住会副主任。仝力先生尚未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仝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仝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1、左陈先生:男,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2007年7月-2021年2月,曾任职于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
和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万宝电器有限公司等;2021年2月-2022年4月,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21年6月-2024年6月,兼任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2月至今,兼任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左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左陈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左陈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10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及公司历
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任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披露的内容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申建云先生: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13年4月-2019年12月历任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法务室主任助理、风险控制管理部副部长等;2021年6月至今,任广州工控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金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广东省韶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广东韶铸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广州铝材厂有限公司、广州铜材厂有限公司及广州工控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广州广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申建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申建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申建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内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3、倪立华先生:男,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郑州
轻工业学院经济学学士。2006年9月至2016年2月,历任公司采购经理、投标经理、市场财经部总监;2016年3月至2019年10月,任芜湖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商务部总监;2024年3月至今,任成都安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倪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倪立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静女士:女,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工商大学学士。2002年至今历任公司商务部总监、采购部总经理;现同时任本公司监事。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李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监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5、祝兴周先生:男,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
国石油大学专科毕业。2014年3月-2017年3月,任公司行政服务部行政专员;
现任公司董事长事务助理、天津鼎汉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监事及本公司监事。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祝兴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祝兴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除上述任职及在公司历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披露的内容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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