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朱卫东,担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自查结果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是□否√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是□否√
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是□否√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是□否√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是□否√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
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是□否√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是□否√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经自查,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朱卫东
2025年03月26日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刘光福,担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自查结果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是□否√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是□否√
2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是□否√
3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是□否√
4
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是□否√
5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是□否√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6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是□否√的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是□否√
8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经自查,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刘光福
2025年03月26日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耿小平,担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自查结果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是□否√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是□否√
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是□否√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是□否√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是□否√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
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是□否√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是□否√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经自查,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耿小平
2025年03月26日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陈飞虎,担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自查结果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是□否√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是□否√
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是□否√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是□否√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是□否√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
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是□否√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是□否√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经自查,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陈飞虎
2025年0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