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证券简称:莱美药业公告编号:2025-012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499.79万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481.58万元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利得137.99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843.37万元。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未来三年
(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司资金现
状和实际经营需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7804417.25-8927328.47-68705230.67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94990480.97113500891.40102161660.16
营业收入(元)795597751.21895592665.42884586776.10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55354972.73
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08433728.34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是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55145658.80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10653032.53
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12.06%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否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