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证券简称:乐普医疗公告编号:2024-106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蒲忠杰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1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58935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03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276472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7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0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12880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37%。
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9人,代表股
份315281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4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7人,代表股份312880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63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李娜、孙振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5568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91%;
反对2739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7%;弃权627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2%;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61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217%;反对2739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79%;弃权627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娜、孙振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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