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4-049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6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
厦南楼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视频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李历女士、庞松涛先生、王鸣峰先生及李馥友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议案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长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总裁、副总裁
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8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4年8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4-050)。
2.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8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8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4-05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4年8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4-050)。
3.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高立刚先生、李历女士和庞松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8月
2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红沿河核电二期工程概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红沿河核电二期工程(红沿河5、6号机组)由本公司联营企业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沿河核电”)负责建设,本项目于2015年开始全面建设,并于2022年全面投产,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建成价为2631073万元。为实现机组高质量投产,保障机组投产后的安全稳定运行,红沿河核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了多项技术改进措施,同时受其他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初步设计概算已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求。受红沿河核电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调整概算进行了评审,项目计划建成价由初步设计概算的2631073万元调整为2808693万元,调增177620万元,调整比例为6.75%。
5.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签订〈福建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及其子公司深
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与福建宁德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第二核电”)就《福建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达成一致,双方拟订立总承包合同。
于本公告日期,宁德第二核电为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51%股权的合营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的子公司
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持有宁德第二核电39%的股权,大唐集团的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44%的股权。
联合体与宁德第二核电订立总承包合同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一次性关联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总承包合同条款公平合理,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全票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于2024年 8月 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52)。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时伟奇先生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时伟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附件: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简历
时伟奇先生,1966年出生,2023年10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8月21日起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时伟奇先生在审计、企业管理、商务管理等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14年3月至
2015年6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4年5月至2014年8月担任本公司
审计部主任,2014年8月至2017年5月担任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挂职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担任中广核国际核电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
6月担任工程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4年8月担任
中国广核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 12 月兼任 Edra Power Holdings Sdn.Bhd(埃德拉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时伟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