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4-060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10月8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
大厦南楼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视频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高立刚先
生、刘焕冰先生和王鸣峰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议案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长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总裁、副总裁
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10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4-061)。
2.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修订及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相关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高立刚先生、李历女士和庞松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订立的《2022年至2024年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和《2022年至2024年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框架协议》将
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作为前述两项协议的延续,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与中广核订立《2025年至2027年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和《2025年至2027年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均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
12月31日止。根据以上两份协议的服务范围,并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拟定
了2025年至2027年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公司经评估、分析,认为2024年接受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业务范围需要调整,2021年批准的2024年接受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年度交易金额上限预计不足,需要修订协议服务范围,并对2024年年度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调整。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与中广核订立《<2022年至2024年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公告于2024年10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4-062)。
3.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管理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高立刚先生、李历女士和庞松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公司与中广核订立的《2022年至2024年委托管理框架协议》将于2024年
12月31日到期。作为该协议的延续,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与中广核订立
《2025年至2027年委托管理框架协议》,协议的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公告于2024年10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4-062)。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