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7证券简称:三和管桩公告编号:2024-056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韦植林、韦洪文、韦绮雯、李维、文维、张贞智、蒋元海以通讯方式参会)。
会议由董事长韦泽林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将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